轉知文化局辦理「2023新北市美展」徵件簡章,、徵件日期自112年4月7日起至5月8日止受理收件,採紙本及 線上報名。
說明:
一、依據該局112年2月3日新北文藝字第11201816361號函辦
理。
二、相關徵件資格及類別如下:
(一)一般組:具我國籍或合法居留之外籍人士均得參加,徵
件媒材為水墨、書法、篆刻、膠彩、雕塑等5類。
(二)青春組:就學於我國合法登記立案之學校,出生於2007
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間,徵件媒材為水墨、書法
等2類。
三、徵件日期自112年4月7日起至5月8日止受理收件,採紙本及
線上報名。
四、旨揭徵件簡章可至該局網站下載(http://www.culture.
ntpc.gov.tw),並請協助於貴校網站公告周知。
檔 號:
保存年限:
6
一、依據該局112年2月3日新北文藝字第11201816361號函辦
理。
二、相關徵件資格及類別如下:
(一)一般組:具我國籍或合法居留之外籍人士均得參加,徵
件媒材為水墨、書法、篆刻、膠彩、雕塑等5類。
(二)青春組:就學於我國合法登記立案之學校,出生於2007
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間,徵件媒材為水墨、書法
等2類。
三、徵件日期自112年4月7日起至5月8日止受理收件,採紙本及
線上報名。
四、旨揭徵件簡章可至該局網站下載(http://www.culture.
ntpc.gov.tw),並請協助於貴校網站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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