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公告】教育部「116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延長收件至10月22日
教育部辦理「116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為表揚長期投入本土語言保存、傳承及推廣,並具有具體貢獻的個人與團體,特辦理本項獎勵活動。
本次徵件期限延長,歡迎符合資格的個人及團體踴躍推薦或報名參加!
一、表揚對象
(一)團體獎
各級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及學校。
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
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
學校教職員工生。
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二、推薦事蹟
具備下列事蹟之一者,歡迎踴躍推薦:
長期致力於本土語言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
從事本土語言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具有傑出表現。
投入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捐資成立或充實本土語言相關圖書館、博物館及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捐贈、捐助或成立推展本土語言之團體,貢獻卓著。
三、收件期限
115年10月22日(星期四)前。
四、申請方式
有意申請之個人或團體,請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於期限前免備文送交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彙辦。
五、洽詢方式
服務窗口:王文筠小姐
聯絡電話:(02)8787-5555 分機210
歡迎長期致力於本土語言保存、傳承與推廣的教師、學生及相關團體踴躍參與,共同展現本土語言的多元價值與文化特色!
本次徵件期限延長,歡迎符合資格的個人及團體踴躍推薦或報名參加!
一、表揚對象
(一)團體獎
各級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及學校。
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
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
學校教職員工生。
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二、推薦事蹟
具備下列事蹟之一者,歡迎踴躍推薦:
長期致力於本土語言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
從事本土語言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具有傑出表現。
投入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捐資成立或充實本土語言相關圖書館、博物館及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捐贈、捐助或成立推展本土語言之團體,貢獻卓著。
三、收件期限
115年10月22日(星期四)前。
四、申請方式
有意申請之個人或團體,請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於期限前免備文送交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彙辦。
五、洽詢方式
服務窗口:王文筠小姐
聯絡電話:(02)8787-5555 分機210
歡迎長期致力於本土語言保存、傳承與推廣的教師、學生及相關團體踴躍參與,共同展現本土語言的多元價值與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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