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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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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115學年度初任教師基地共學增能研習」淡水區場次,因故更改第二場次之辦理時間

一、依教育局115年8月25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51666062號函、及115年9月16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51843079號函續辦。 二、旨揭淡水區兩場次之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 1.第一場:115年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30 分至 17時 00 分。 2.第二場:原定之116年2月27日更改為 116 年 2 月 20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30 分至 17時 00 分。 (二)研習地點:本校觀山樓一樓會議室。 三、兩場次均為假日期間辦理,本計畫參與教師公假出席,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擇日補休(課務自理)。 四、研習當天請攜帶教學用書及備課用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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