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暨申請資訊
一、旨揭計畫業經本校115年9月30日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奉核定。
二、申請對象:本校在學學生,經新北市或他縣市鑑輔會鑑定通過,核定為資賦優異學生者。
三、縮短修業年限方式:免修課程、學科加速、部分學科跳級、全部學科跳級。適用語文(國語文、英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等學習領域;一、二年級學生適用語文及數學領域。
四、申請資格:
(一)免修課程、學科加速、部分學科跳級:前一學期或學年該學習領域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
(二)全部學科跳級:前一學期或學年所有適用學習領域成績均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三,受理至五年級。
五、受理期間:115年10月19日(星期一)至10月30日(星期五)。
六、申請方式:請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檢具下列資料,向本校輔導處特教組提出申請:
(一)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資料檢核表。
(二)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申請表。
(三)教師觀察紀錄表及家長觀察紀錄表。
(四)個人學習輔導計畫(第一部分)。
七、申請案經工作小組資格審核、評量及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查後,免修課程、學科加速報教育局備查;部分學科跳級、全部學科跳級送鑑輔會審查。審查結果將通知家長,通過者於116年2月下學期開始實施。
八、檢附旨揭計畫、檢核表、申請表、教師觀察紀錄表、家長觀察紀錄表及個人學習輔導計畫各1份(如附件)。
九、如有疑問,敬請來電聯繫:(02)3234-8654分機152(輔導處特教組王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