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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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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專區新修正於115年9月1日起生效

煙火施放專區新修正自115年9月1日即日生效,詳情請見消防局網站。

民眾不得於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上午6時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升空類及飛行類。
若發現非法儲存爆竹煙火者,請撥打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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